什么是FBAR肥爸条款?那些人需要申报?哪些帐户需要申报?每年的申报时间又是什么时候?
专家介绍
专精税务、地产、保险、网路以及新财务理财规划15年以上税务会计理财经验、美国税务专家,应付IRS美国国税局查账经验。大企业合法避税、减税以及合并并购融资经验。中港台两岸三地投资移民前后税务规划。服务项目:审计检核及编辑财报 保险信托及赠予遗产规划、美国税局查账交涉专家 企业并购融资、税务及财务规划、移民税务信托规划等。 Main Office: 112 N. Chandler Ave., #201,Monterey Park, CA 91754 2 ND Office: 5000 Birch St., Suite 3000,Newport Beach, CA 92660
FBAR肥爸条款
FBAR肥爸条款正式名称为海外银行与金融资产帐户申报 (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FBAR),落实对象为美国纳税人,主要是要求纳税人若在国外有一个(或以上)的金融帐户或签名帐户,一年中任何时间的总和最高额超过1万美元,在每年报税截止日前要用Form 114向美国财政部申报。
需按FBAR肥爸条款申报的人群
·美国人
·美国绿卡持有者
·美国税务居民
美国人
在海外有美国的公司
美国的合伙组织
信托等都是美国人的范畴
若海外账户非申报人所有
但申报人有签字授权的权利时
该账户仍需要申报
美国绿卡持有者
临时绿卡和永久绿卡持有人均需要申报
美国税务居民
在美国居住的时间达到183天的规定
即需要报FBAR肥爸条款
每年度在美国停留时间不超过120天
可避免变成FBAR肥爸条款的纳税居民
tax residence 税务居民
需申报的帐户
银行存款
股票账户
有现金值的人寿保险,只要超过一万美金必须申报
整年度所有帐户的最高值加总
若超过一万则全部需要申报
申报时间
新税法规定申报时间为4月15号
但可延期到11月15号
需上网填报FinCEN 114表格